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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妙布“网络营销战局”
【编者按】 在进行营销策划的时候,我们面临两个最大的难题:一是如何将更多的产品信息更准确地传递给目标消费群,二是要知道目标消费群对产品有什么看法。而网络,作为第四媒体的兴起,将这种大规模互动营销的设想变为了现实。
非典过后,“非常规营销”的影响将会深远地持续下去,这将会对房地产业的营销行为带来一种怎样的变革?作为开发商,又应如何做好“波澜未动帆先动”的应对方略?
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让各大地产商上半年的营销计划土崩瓦解,然而当房地产业所有传统营销渠道受阻的时候,房地产网络营销的优势却逐渐显现出来,在非常时期为发展商寻求突围的同时,房地产网络营销其自身的真正价值得到了人们的重新认识。
一、房地产网络营销运作模式
对房地产网络营销的研究要从其运作的机理谈起。
房地产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本质上是一种互动营销,即楼盘的开发商利用互联网,通过对采购平台、广告平台、销售平台、信息平台、交流平台以及管理平台的架设,分别与供应商、目标消费群、业主等群体发生相互的信息交流。其信息流向是双向而并非单向的。
我们这里利用互联网架设的六个平台,既有其不同的作用,也有其不同的服务对象:
采购平台
房地产商通过互联网对供应链的重新整合,改变了产业内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往方式,从而能够最终降低交易成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进行项目招标,与咨询企业、建材企业、建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直接开展业务。这样不但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而且提高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扩大了合作伙伴的选择范围。通过房地产网站,还可以建立起相关企业的信息高速公路,形成企业之间的信息链,建立无场地办公环境的房地产虚拟企业。
广告平台
房地产的开发企业通过自身建立的网站,或者通过其他网站发布广告等手段,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这是继报纸、广播、电视后,进行房地产广告投放的第四个媒体。房地产网络广告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这一点在下一期进行详细的论述。
销售平台
房地产数字化销售平台可以分为网络直销和网络间接销售两种。其中直销是指开发商通过网络渠道直接销售产品。通行做法有两种:一是企业在因特网上申请域名,建立自己的站点。由网络管理员负责产品销售信息的处理,而传统的销售工作可有机嵌入信息化营销流程;另一种做法是委托信息服务商发布网上信息,以此与客户联系并直接销售产品。网络直销的低成本可为开发公司节省一笔数量可观的代理佣金,而且还可同时利用网络工具(如电子邮件、公告板等)收集消费者对产品的反馈意见,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能树立良好形象,适用于大企业建立产品形象和企业品牌。网络间接销售是指利用网上中介机构进行销售,专业代理网站不仅拥有数量可观的访问群,而且具有房地产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营销经营,能够很好地完成营销策划。考虑到本身的实力以及建立和维护网站的成本,这种间接渠道策略尤其适用于中、小型房地产公司。
信息平台
利用网站或所设计的网页,进行项目相关信息的发布,例如项目的建设进度、最新的房地产法规、楼盘的促销信息,项目某些方案的意见征集等都可以迅速地发布出去。与传统的信息发布媒介相比,网络营销的信息平台不但可以发布信息,而且可以通过留言板、业主论坛等及时地获得信息反馈,例如购房者与业主既可及时得知开发企业的决策方案,又能及时地对诸如房型设计、装修标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实现真正的互动营销。
交流平台
在信息交换的基础上,房地产网络营销还应当建立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交流平台,即所谓的网上社区,以促进小区文化的形成。
管理平台
房地产网络营销的管理平台是产品售后服务中的一环,开发商在网站架设中为日后物业管理公司开辟专用的空间,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以此发布公告通知、小区财务管理情况,听取业主意见等,有利于日后小区的规范化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信息平台与交流平台既服务于目标消费群又服务于业主,这说明了小区的信息将会有很大的交互性,购房者不但可以从广告宣传中了解楼盘,而且可以从业主的口碑中了解,因此,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被提到了更高的要求。 二、房地产网络营销的优劣势分析
房地产网络营销由于其介质自身的特点,所以使其拥有了一些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但同时也具备了一些先天的缺陷。
房地产网络营销具有以下七大优势:
1、有较为确定的目标消费群,营销的命中率高
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传统媒体的受众虽然多,但是分布过于广泛,年龄、收入等参数的差距较大,导致房地产营销的实际命中率很低,广告的效能不高。而新的网络营销,却由于上网人员的特征,使得目标消费群较为集中。
截止到2001年1月,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达到2300万,据预测,到2004年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将是1亿,他们的主力年龄是28—35岁。而在未来几年内,28—35岁的人群也将是房地产的主力消费群。
在目标消费群相对集中的情况下,保证了广告的命中率,广告的投放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实现真正的高效营销。
2、成本投入低
下面以某知名报纸为例:其一个整版彩色广告的价格为224000元人民币,其全国发行量为65万份,其是日报,假设其持续影响期限为3天,则广告成本为:0.12元/人/天;某网站首页顶端旗帜广告价格为60000元/月,首页页面下载量为22.5万页/天,则开发商成本为:0.0089元/人/天,该报纸的人均成本为某网站的13倍。再加上报纸的读者群非常宽泛。20个阅读者之中大约只有1个有购房意向,而据调查某网站的浏览者之中83%的人有明确的住宅需求。如果该项目没有特别的突出卖点(如超低价位、特别设计等),其广告创意为中等水平,则其在三天之内大约会有50个来电来访,则其成本为4480元/个;经过测试,某网站网络广告一个月内大约有270个来电来访,其成本为222元/个,只有报纸的二十分之一。而且,随着房地产项目的不断开发,报纸上房地产广告正日渐增多,人们对每个广告的关注度日益下降。
由此可见,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不单止高效,而且低价。
3、多媒体展示
传统的媒体表现手法单一,而网络媒体则通过网络,运用三维展示、电子地图、语音解说等技术向购房者展示项目的所有信息,信息量大而翔实,不受地域的限制,有的甚至超越了现场售楼人员讲解的效果24小时不间断,没有时间和天气的局限,让购房者的选购有更大的自主性。
据不完全统计,购房者从决定买到最后签约,平均到售楼处、现场看房的次数在3—5次左右。而网上大信息量的提供,就能让购房者在家也能看到所关心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看房的现场成交率,也相应降低了售楼现场的运作成本。
4、主动性与互动性强
与传统营销相比,它更强调互动式的信息交流,由强势促销转为软促销。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主动查询分散在各处的、感兴趣的房地产的价格、地理位置、品牌、咨询有关信息。通过BBS提问并及时得到解答,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保持密集的双向沟通和交流,大大提高了营销过程中消费者的地位。企业也可以通过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树立企业及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有的网站或网页还进行了链接,为购房者提供及时的购房、贷款方面的法律咨询。
5、效果易于测量
对于传统营销而言,最让人头痛的是如何得知营销的效果,而在网络营销当中,只要在网页程序中插入流量统计和探测流量来源的代码,多少人看过此广告、多少人点击进去详细查看等数据都易于测出。最后,利用网络运营商提供的“广告运营报表”就可以对每一个投放的广告进行监控。
6、定向性强
它可以按照购房者的具体IP地址、地理区域、城市等进行精确定向,亦可以按照时间、计算机平台或浏览器类型进行定向。
7、快捷性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与“所见即所得”的制作特点,从材料的提交到发布,只需要数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就能把信息发布出去。
网络营销的优点虽然突出,但就现阶段而言,仍存在以下的缺陷:
1、硬件设施的制约
我国网络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差、技术软件落后、缺乏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和高水平的网络营销人员,网络立法、结算系统、房地产税收等配套设施跟不上,以及广大消费者对持卡消费的排斥,都制约着网络营销的发展。单是互联网普及一项,就已经大大地制约了网络营销现阶段在我国内地的推行。
2、网络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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