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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晚报 文章作者:胡晓玲 |
□通讯员胡海容 记者胡晓玲 晚报讯 某网络公司的项目经理黄某使用恶意软件,对竞争对手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恶意攻击,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昨天,杨浦区法院对这起“黑客”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黄某是一家网络公司研发部的项目经理,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影片的下载服务。去年8月,公司发现另一家提出影片下载服务的宽娱数码科技公司的销售业绩优于本公司,便要求公司员工想办法提高业绩,黄某遂想到用恶意软件攻击对方公司的网站,使其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 黄某先是购买了一款名为“傀儡僵尸”的DDOS攻击软件。 2006年8月6日至9月2日,黄某利用“傀儡机”,通过远程操控,先后恶意对宽娱公司的网站页面服务器以及为客户提供影片更新服务的种子服务器发动拒绝服务攻击,致使该公司六台服务器间断性瘫痪,客户无法登录网站。 期间,黄某又非法入侵宽娱公司用于存放种子文件供客户下载的虚拟空间,对删片的批处理文件进行了修改,使得客户从该虚拟空间下载文件后影片文件即被全部删除。黄某的行为造成宽娱公司的网站瘫痪,大量客户流失,直接经济损失达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的安全规定,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考虑到黄某自愿认罪,且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可酌情从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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